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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的房产是否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共同提供房屋如何分配财产;如果一方婚后将公积金用于住房,是否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离婚 2021-03-02 09: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四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
    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 离婚房产的分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可以平均分配,如果有争议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 婚前购买的房屋一般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如果是婚前购买,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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