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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律师:国家税务总局对离婚析产免收契税,房管部门在离婚析产的房产登记时参照了二手房交易按面积收取了房产交易费。建设局交易中心没有提供出参照交易的依据。请教律师,这种参照是否有效?谢谢!

离婚 2018-10-07 10: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  
    1、目前规定,双方是免收交易税费的。  
    2、若拟析产的房屋正在按揭中,需要抵押权人即贷款银行的配合才能办理析产登记,或者将贷款结清。  
    3、各个银行对于离婚析产有不同做法,通常来说客户除了要到银行签署相关文件外,一般需要还相应担保。  办理的大致流程如下: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但如果在离婚判决或离婚协议(民政局备案)中已经约定了房屋归属的,可以不再办理析产公证;  
    2、办理抵押权银行规定的事项;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大约10个工作日,各区略有不同);  
    4、到房管局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手续(各区时间不同),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领取新房产证和他项权证。  注意:  a、一般来说,房管手续只要一人(协议取得房屋产权的那一方)去办理即可,无需另一方配合。  b、如果在离婚协议中规定一方要补偿另一方资金才能获得房屋权属的,在办理房管手续时需提供资金转账证明。
  •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转移的土地、房屋权属。具体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⑴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承受方交。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⑵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除了考虑土地增值税,另由承受方交契税。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赠与、交换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⑶房屋买卖:  即以货币为媒介,出卖者向购买者过渡房产所有权的交易行为。  以下几种特殊情况,视同买卖房屋:  ⑴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应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
      ⑵以房产作投资或股权转让,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免纳契税。  ⑶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纳税。房屋赠与赠与方不纳土地增值税,但承受方应纳契税。
      房屋交换在契税的计算中,注意过户与否是一个关键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要计征契税。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 二手房过户需要买卖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管局签订买卖合同,然后到地税缴纳契税,最后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过户。二手房过户是根据地税指导价收取,按照以下比例:90平以下,契税1%,90平以上,契税
    1.5%;增值税约
    4.76%,证过2年可减免;个人所得税1%,证过5年且是业主唯一住房可减免;以上是首套房,二套房面积90平以下,契税仍然1%,90平以上2%,其他一样;三套房及以上,契税按照3%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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