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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前20天辞职在无锡一家小工厂。老板上个月没给我发工资,说我没做,造成工厂损失。要求我赔偿工厂损失,不发工资。能拿工资吗?

劳动纠纷 2021-03-04 11: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薪。第一,用人单位需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应缴纳社保、及时支付工资。如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支付双倍工资已一年为限,最多支付十一个月,经济补偿金根据工作年限,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违法辞退双倍补偿。第三,需收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工作时间、加班时间,可以是劳动合同、工资转账记录、发放明细(需加盖单位印章)、工作服、工作牌、证人证言等证据。
    第四,通过诉讼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赔偿、以及拖欠的工资,并要求补缴社保。详情热线咨询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支付工资的,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证明。
  • 解除劳动关系后如果存在扣工资的情况,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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