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派出所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申请复议吗?该怎么做

行政复议 2021-03-04 11:5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该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
    (三)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四)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 行政处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60日内,在提出复议前应确认在合法期限内。
    2、撰写行政复议申请书,提交时须一式三份。
    3、搜集复议所需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材料。
    4、到法定复议机关(一般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机关或者政府)提交复议申请和相关材料,当面提交或邮寄均可。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益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