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有一处老房子,但是本人的户口20年前就已经迁出,房子卖给了哥哥了 现在拆迁我能不能得到点

房产纠纷 2018-10-07 13: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拆迁补偿按房产证还是户口本
    拆迁补偿是按房屋证进行补偿的,房产证是谁的名字就补偿给谁,如果是农村地方进行征地补偿,一般就按户口本进行补偿。
    二、拆迁补偿的标准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 原产权人出售房屋,不迁户口的情况一旦发生则较难处理。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户籍归公安部门管辖,所以目前法院在审理房屋纠纷中,对户口问题一般不作判决,仅就户口问题起诉的一般也不予受理。
    为避免出现上述问题,在购买二手房时应加强自我保护,签订有关户口迁移的条款,不仅要明确约定售房者及其家属户口迁出的时间,还应明确不及时迁移的法律后果。如规定每逾期一天,按房款总额的百分之几赔偿损失等。
    一旦出现售房者延期履行或不履行的情况,购房者便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赔偿损失。

  • 1、根据《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卖方如果有户口在该房屋的话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迁出".如果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将该房屋所属户口(包括空挂户口)迁出,应该构成违约,法院会予支持。但因为卖方不知有前任业主的亲戚的户口在的情况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不是有意为之,所以违约责任要轻些。
    2、根据公安部《实有人口管理条例》规定:现行房产一户只能迁移一户户口,目前该房屋的产权人可以申请把落在该房屋的其它人户口迁移走。
    3、户口请求诉讼是公民的权利,法院应该受理。
    4、房屋买卖合同中关于户口的约定是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买卖合同可以双方商定执行。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武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