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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贷款按揭买了套二手房,现在才付了首付,房主跟中介都说有土地证,但是没有办下来,是2010年的房子,请问我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以后办不了土地证我不亏大了吗?(在成都市买的房)

离婚 2018-10-07 17: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按揭贷款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一:评估价与最高贷款额  在申请二手房贷款时,银行一般会先对房产进行评估,评估值一般会低于其市值。银行在放贷时取合同价和评估价两者之间的低值为基础,再乘以贷款成数,即为房产的最高贷款额度。
      注意事项二:竣工年代与贷款年限  房产证上的竣工年代是通常被容易借款人忽略的,其实银行在审批贷款过程中,通常会把竣工年代作为影响借款人申请贷款年限的主要条件,多数银行目前的政策是房龄+贷款年限≤35年;。
    例如,某房屋竣工年代为1994年,那么目前的房龄为15年,所以贷款年限最长为20年(即35-15)。  注意事项三:贷款成数和利率  目前北京地区各银行对二手房的政策是首套住房首付两成、利率下浮30%,二套房首付四成、利率上浮10%。
    对于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是无论之前是否使用过商业贷款,现在是否结清,只要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利率都是按公积金目前信用卡多数为小额消费,但是否按时还款直接反映了个人的信用良好与否。
      借款人年龄:目前银行对借款人年龄一般的规定是不超过65岁。举例来说:若借款人现已45岁,那么最长借款年限为65减45为20年。  注意事项四:申请贷款到放贷周期  购房人申请贷款的过程需要经过很多机构(包括:评估机构、担保机构、银行等)的配合才能完成。
    通常情况下,银行需要客户选定相应的担保服务机构,通过担保机构的话银行一般从买卖双方办理完过户手续起3-4个工作日将房款给业主。加上之前的的评估和银行审批时间,一般最快的话7个工作日就可以办理完成。
    因此,在办理房贷过程中一定要配合各个机构,包括个人资料的准备以及面签等需要借款人签字的程序,这样才能保证借款人在最快的时间内办理完全部手续。
  • 二手房按揭贷款是指个人在购买售房人具有房屋产权证、能在市场上流通交易的住房或商业用房时,自己支付一定比例首付款,其余部分以要购买的房产作为抵押,向合作机构申请的贷款。如果要顺利并成功取得二手房按揭贷款,消费者一般要“七步走”:  找好意欲购买的房屋,该房屋必须产权明晰,符合政府规定的进入房地产市场的流通的条件。
      选择一家银行指定的能办理按揭贷款业务的房产交易代理机构,并在该机构完成房产价值评估工作,交纳房产评估费。  借款人申请二手房抵押贷款应填写借款申请表,并向贷款银行提交下列资料:  1)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学历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2)经济收入证明,并可有选择地提供包括存款证明、有价证券在内的其他财产证明,以上证明资料越全面,银行在放贷评审中的评分越高,贷款人享有贷款金额及时间的条件越优越;  3)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协议书;  4)同意以所购房屋作抵押的证明;  5)有不低于购房价款30%的自有资金;  6)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售房人须提供如下资料:  1)售房人(含共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  2)房屋共有权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文件;  3)所售房屋的房屋所有权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4)如房屋已出租,须提供承租户同意出售的证明文件;  5)保证所售房屋符合上市出售条件的证明。
      去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填写二手房按揭申请表,由律师把所有证明资料交送银行进行贷款审批,对借款人和售房人送交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及借款人的资信进行审查,负责组织对交易房屋进行房价评估,所评估价值作为贷款银行确定贷款额度的依据。
    购房者须交纳所购房屋价值4%的律师费。  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办理抵押、保险等有关担保手续。  借款合同生效,资金划入借款人指定帐户。
  • 可以走公积金贷款,正常的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如下:
    一、借款人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未婚或离异应出具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二、借款人向市公积金中心提交以下贷款资料:
    (1)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
    (3)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4)买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购房合同》;
    (5)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应提供单身证明);
    三、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审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及年限;
    四、交易过户: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权证交易过户手续;
    五、签订合同:借款人持已办理交易过户的权证及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贷款承诺书到指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贷款文件,卖方在贷款银行开立存款专户;
    六、办理抵押: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房屋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七、发放贷款:贷款手续全部办妥后,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房方已开立的存款专户内。须注意:直接过户到你名下后,只能贷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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