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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今年15周岁,几天前三人骑一小型电动车把人撞了伤势很重,不是她骑的,她在后面坐着,请问她承担法律责任

刑事辩护 2021-03-06 19: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民事责任:因为违反《交通安全管理法规》,造成他人人身和财产损失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2、行政责任:因为违反行政管理方面的法规,而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一般会进行警告。
    3、刑事责任:因为违反了刑事法律而应承担的责任,可能会判处自由刑和财产刑。
  • 发生车祸,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负全部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100%;负主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60%至80%;
    负同等责任者,各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50%;
    负次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20%至40%;
    三方以上的交通事故责任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参照上述原则确定。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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