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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这起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去医院检查皮肤损伤。对方要求赔偿1万元。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21-03-09 03: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每一天的误工费应该等你没受伤以前每一天的平均收入,营养费可以根据实际受伤情况,和对方进行协商,我知道交通事故致人伤残受损的,像你这种情况,受了点皮外伤,赔偿项目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因就医合理支出的交通费、因交通事故损坏的服装费等。你可以大致算一下,再和对方协商一下,毕竟也只是一点皮外伤,再说对方也不是故意的,赔偿费用差不多就行了,人心同然嘛
  • 我国车祸案件伤残鉴定的标准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下称《评定》),该《评定》把伤残等级分为十个级别,针对人体不同伤害的大小规定了具体的标准,如针对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残的规定、针对头面部损伤致残的规定、针对腹部损伤致残的规定、针对肢体损伤致残的规定、针对盆部损伤致残的规定等。
    根据身体损伤达到的伤残等级进行赔偿,赔偿计算按照具体伤残等级计算。
    未达到伤残的需要承担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的相应赔偿。
  • 车祸对方全责的,可以通过协商、和解、诉讼等方式索赔。没有达成和解,保存好责任认定书,到法院起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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