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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六楼,室内自来水主管道漏水,把楼下淹了,没有物业,这个责任我应该找谁

损害赔偿 2021-03-09 11: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因装修造成漏水,就是装修公司责任。如果不是装修公司原因造成的漏水,就是物业责任,此时如果没有过主管道的2年保修期,物业可以找施工单位追责。如果过了保修期,只能物业自行赔偿。
  • 先查明漏水的原因再来确定责任的承担者。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
    《民法通则》第83条: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 先找物业查看漏水原因,再根据原因由谁来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确定是公共排水管渗漏而又处于保修期内,开发商又不肯维修,业主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如果明确是楼上自家水管渗漏,经物业调解仍然不肯维修,业主要求物业提供楼上业主资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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