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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一直是男方还的,离婚时房子给谁

离婚 2021-03-12 04:2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 1、房屋产权归双方共有的,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夫妻双方也可以约定房贷由一方进行偿还,但是这种约定对银行是无效的。
    2、房屋产权归一方所有的:如果婚前一方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尚未还清的房贷属于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作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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