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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一月女的积极提离异?小孩归她??叫我赡养费??我能不给吗??我能把之前的彩礼钱和金饰要回家吗??能够要损害赔偿我吗

损害赔偿 2021-03-12 09: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一次性支付了孩子的抚养费,之后孩子死亡的,支付抚养费一方可以要回抚养费。根据法律规定,抚养费是指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可见离婚时一方支付的抚养费是有特定用途的,当子女死亡时,支付抚养费的对象不再存在,所以已支付的抚养费,在扣除已经使用的部分,包括生活费用、教育费、治疗、死亡、丧葬费等必要费用后,支付一方有权要求将剩余部分返还。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二十一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 对儿女的抚养是共同的,但是在允许的条件下看双方所能承担的有多少。经济条件好的一方当然有义务承担多一些的义务。
  • 干吗不能要孩子啊,如果他离婚了,那你又和他结婚了,那也就是说你们是合法的夫妻关系,要孩子也是正常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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