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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和别人私奔十几年了,现在又要回来和我离婚。我可以告她重婚罪吗?她走的时候,留下了两个孩子,男的八岁,女的两岁。我可以向她要孩子抚养费吗?

离婚 2021-03-13 16: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夫妻一方离婚前,与他人生育子女的,并不必然属于重婚行为,不必然构成重婚罪。
    2、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有配偶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3、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前,未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只是生有孩子的,不构成重婚。也是说,有没有孩子不是重婚罪的充分证据。重婚罪的充分证据是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离婚后,在对方实施重婚行为后的五年内可以告重婚罪。重婚罪包含三种情况: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有两个法律婚姻;
    2、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虽然没有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先有法律婚姻后有事实婚姻;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与之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
  •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有配偶,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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