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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结婚十几年了,房子和押金都是共同财产。要求离婚怎么分配财产?

离婚 2021-03-13 17: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解答如下:
    1、一方婚前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原登记在一方名下,后变更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即加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实质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
    2、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付清全部房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根据登记情况认定系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
    3、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所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余则按出资情况按份共有;
    4、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此为典型的夫妻共同财产;
    6、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7、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但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实质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
  • 在夫妻双方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都应进行平均分割,但这也不意味着绝对平均分配。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 离婚财产分配方法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即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如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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