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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我是雇主。本单位劳务派遣工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未满10年,但前后已签订4次。合同规定他将被派往我们单位。派遣时间和劳动合同一样,他会被派遣四次。请问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违法,我们用人单位有哪些风险?接下来该怎么办?请问律师,我是雇主。本单位劳务派遣工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未满10年,但前后已签订4次。合同规定他将被派往我们单位。派遣时间和劳动合同一样,他会被派遣四次。请问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违法,我们用

合同纠纷 2021-03-14 12: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申请仲裁您需要带好身份证明等文件,至于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的证据由用人单位提供,(如果单位有给您买保险的话)您可以到当地社保局申请调取买社保的记录作为你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据。
    2、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3、企业法人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与你老板是谁无关。
    4、进行劳动仲裁与法院开庭基本程序差不多,既然是开庭,您当然是本人出面(或者委托您的代理人出面)
    5、目前争议仲裁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如果情况相同的人的人数在10人以上,可以进行共同诉讼。建议您和您同事二人作为共同申请人向仲裁庭提交申请,看仲裁庭是否合并审理还是分开审理,其实对案件本身没有太多影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但在申请仲裁时你应当提供基本证据证明自己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工牌、上班打卡记录、二位以上的同事证明、你代表公司对外是否签订过合同等;你的工资及补助标准属于公司掌握管理的,应由公司提供,否则,由公司承担不利后果;你可以依法向公司主张二倍的工资。
    (上述意见供参考)
  • 狭义的劳务合同仅指一般的雇佣合同,在大多数国家它仍由民法来调整;对于雇佣合同中的另一种特例--劳动合同,由于它"以个人思想为背景的法律结构,在近代社会越来越不适应规范劳务契约之现实",尤其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遂进入具有社会进程的劳动契约时代,"合同的自由协商性受到限制,更多的体现了政府干预,其只在消除现实社会中难以实现的非实质性的平等,使经济力量薄弱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受雇者或劳动者)得到较多的保护,使合同的平等性能够得到真正的实现"。"因此乃产生具有社会意义之劳动契约法"。
    这样,发展到今天的劳动合同已不再由民法来调整,而是由劳动法来调整。
  •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其必备条款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一般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以外,还包括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十)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  
    (十一)被派遣劳动者的派遣期限;  
    (十二)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  从以上必备条款可以看出,劳务派遣单位不仅要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本单位能够自主履行的事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而且还必须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本身难以自主履行而需要用工单位履行的事项,包括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派遣期限、工作岗位。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要与用工单位协商确定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派遣期限、工作岗位,并就用工单位履行这些事项的情况对劳动者负责,而不是仅仅为劳动者找一个用工单位并派遣出去就完成了全部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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