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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们是栋四层私建房,二人合建,一楼是门面,二、三、四、是住房,我是甲方、我是第三层,合伙人立为乙,后面因乙方不想在些居住,将乙方卖给了新主,各为甲、乙、丙三方、一楼三个门面、各有一个门面一套房,由于建设发展,路面高于门面,二楼将住宅改建门面,“是在我们全家不在家,没和我们协商,将二楼开了三个门,还将共用楼梯间也开了一个门,造成房子裂缝,新主买房之前,我们有个购房屋所有权的协议书,其中有该楼房不准改建扩建,松动楼房的结构,保证该楼的质量安全,该楼需要加层、改建扩建、重建,必须甲、乙、丙三方协商后另立协议。否则负法律责任。此协议一式三份,三方签字生效。我们各自签字,但没按指纹。请问您!我该如何处理这种事情?

合同纠纷 2018-10-08 13: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所有权赠与协议   甲方:   乙方:   双方就房屋所有权赠与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状况:该赠与房屋位于  市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产权证号:房权证下字第    号。   
    二、房屋性质系回迁房。   
    三、甲方确保对该处房屋拥有合法的所有权。   
    四、甲方承诺将该处房屋所有权赠与给乙方,并明确本协议生效后,该处房屋所有权归乙方个人所有。   
    五、本协议生效后,房屋所有权证换证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六、本协议经签字并公证后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一份公证处留底,一份交房管局办证备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 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  
    (一)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新建房屋、无主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不以原房屋所有的人的权利和意志为根据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依法建造房屋;
    (2)依法没收房屋;
    (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
    (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  
    (二)继受取得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根据原房屋所有人的意思接受原房屋所有人转移之房屋所有权,是以原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权和其转让所有权的意志为根据的。因法律行为而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是取得房屋所有权最普遍的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形式:
    (1)房屋买卖(包括拍卖);
    (2)房屋赠与;
    (3)房屋相互交换。房屋所有权自所有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后发生效务,即进行所有权登记后便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法律事件而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指因被继承人死亡(包括宣告死亡)的法律事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  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在有数个继承人的情况下,中要继承人未作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继承的确良房产如果未作分割,则应认为数个继承人对房产享有共同所有权。公民私有房所有权的概念所谓公民私有房屋所有权,指公民个人依法对个人自有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提权利。  这种公民拥有所有权的房屋,一般称之为“私房”。主要是通过新建、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公民可以自己使用,享有所有权的各种权能,也可以依法将其中的使用、收益权能与所有权分离,而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自己可从中获得利益。公民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属于公民的“私有财产”,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犯。但公民也只是享有土地之上的建筑物的所有权,对于房屋所依附于上的土地则只享有使用权,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 合伙购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买物业并处分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背景介绍:甲乙双方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用于居住,一套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 小区 栋 单元 室,甲乙双方与出卖方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共同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二、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约定:办理 房屋的产权登记手续时,办理出来将是甲乙双方共有,房产证上将是甲乙双方两个人的名字。
    三、出资金额、出资比例:甲乙双方已经协商解决。
    四、产权比例 房屋的所有权益实际由甲方享有51%。 房屋的所有权益实际由乙方享有49%。
    五、甲方授权乙方办理 房屋的相关手续,并向乙方出具公证委托书。
    六、房地产权证保管 以及户口 房屋产权证等证件由乙方保管,甲方同意办理以乙方为户主的户口簿,甲方并承诺自己及家人的户口不落入。
    七、 房屋的全部税费由乙方依法承担并及时缴纳。
    八、物权行使 甲方同意:虽然 房屋的产权为甲乙双方共有,但甲方同意明确放弃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益,该房屋实际上归乙方一人所有,并配合乙方办理该房屋的登记手续。
    九、甲乙双方所购房产的实际产权及收益权等权益由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行使。
    十、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一、 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符合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3、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不得变更或解除;
    十二、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
    十四、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1、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2、 身份证号码: 2010年 月 日 201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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