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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的时候把孩子抚养权给了老公。后来,我想念我的儿子。离婚不到一个月,孩子就一直和我住在一起。现在已经两年了。我能要回我的监护权吗??

离婚 2021-03-15 07: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2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都是由女方抚养的,除非对方有证据证明女方不适宜抚养孩子的,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为工资的20%或30%。另外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使用家庭暴力的话,那么根据婚姻法32条的规定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但是如果没有证据,对方到时候又不承认的话,那么法院第一次是不会轻易判离的,你可以在六个月后在起诉一次,基本上就可以判离了。
    好,首先我国婚姻法上并未分居几年而自动离婚一说,只有婚姻法32条规定,分居满2年的,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现在如果你认为你们的婚姻实在无法继续的话,那么你可以选择离婚的,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也就是你们双方都同意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你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而且要搜集他对你使用家庭暴力的证据,这样不但可以一次就判决离婚,而且在离婚时还可以要求他对你进行损害赔偿的。
  • 离婚多年还可以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如果父母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或者一方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可以起诉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 离婚两年可以要回孩子抚养权。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不管是离婚多少年之后,都是可以要回孩子的抚养权的。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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