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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怀孕的时候我就知道孩子不是她亲生的,但是我还是养了十年。现在老婆起诉离婚,我可以要求抚养费赔偿吗?

离婚 2021-03-15 14: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财产进行了毁损。
    精神损害赔偿可以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 起诉离婚女方请求损失赔偿的,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对方予以赔偿。但是,如果没有法定赔偿事由的话,法院一般是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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