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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11个月没发工资,我们要解除劳动合同,对吗?如果解除劳动合同,能否得到和公司破产时一样的待遇?

破产清算 2021-03-16 01: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在订立以后,尚未履行完毕或者未全部履行前,由于合同双方或者单方的法律行为导致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 辞职不需要任何人批准,到期即可走人,如果用人单位扣押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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