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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餐厅工作半年,现在家里有事要辞职。老板不退押金,扣十天工资,说等我老家回来。这合法吗?怎么才能拿回押金和工资?

合同纠纷 2021-03-16 01: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禁止用人单位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押金。因此,辞职,用人者必须退还押金。你现在的问题是,“押金条他们也没开给我”。如果对方不承认收取了你的押金,就有点麻烦了。
    按正常程序来说的话,是要退给你的,但是你提前走,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如果扣取的很合理,自己能承受的范围内倒也无所谓,如果扣取整月的工资,你就可以到劳动局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劳动者费用,只要能证明有押金,则连同工资可一并要求
  • 你可以主张实际工作期间的工资。对于押金应当退还给你,本来收取押金就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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