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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福建人。于是,婚前是父母出钱买的房子,婚后产权写的是我的个人名字。离婚后,这房子是个人财产吗?

离婚 2021-03-16 06: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通产该情况下如果因为婚外情而导致双方离婚的,婚外情出轨的一方通常会被认定为存在过错,因此无过错方可以请求过错方支付相应的离婚损害赔偿,这中情况下,对于房产分割并不会因为存在家暴而影响过错方的分割,一般情况双反个仍然会平均分割,但是过错方应当给付相关的赔偿费用后来办理分割。
  • 婚前买房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以房屋房产证登记为准,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属于行为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赠与给了配偶,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子经过财产拥有者的同意,是可以在两人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的。如果婚前房产加上对方名字,房产就成为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对方有权利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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