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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俩现在结婚四年,中间离婚。现在我们再婚了,离婚了。一个男孩,一个女孩,一个男孩,他养了一个女孩。我养他。要不要给孩子抚养费?我没有工作。女孩现在一岁零四个月。

离婚 2021-03-16 09:4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 父母对于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是一项法定义务,不管父母是否离婚或者再婚,也不管子女是否婚生还是非婚生,因为父母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是断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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