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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诉离婚,儿子十七岁,女儿八岁。儿子坚持要陪伴她,但她想要女儿的监护权。男方可以争取女儿的抚养权吗?

离婚 2021-03-16 21: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男方无过错,不需要赔偿女方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争取两岁到十岁孩子的抚养权的,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律师协助诉讼要求争取孩子抚养权。
  • 对于两岁到十岁的孩子的抚养权有争议的,可以聘请律师,帮助起诉对方可以争取到小孩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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