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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我和我丈夫离婚十多年了。当时我们同意离婚,孩子每年都给我孩子抚养费。但十几年来他从未给过孩子一分钱。请问?那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1-03-17 06: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只要双方通过协商,合理分配抚养义务,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受抚养权,私下签订的抚养协议也是有效的。
    抚养协议不仅是对签订协议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同时也直接影响到未成年子女享受父母抚养的权利。
    因此,抚养协议如果侵犯了未成年子女受抚养权,父母希望借此协议来逃避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则该抚养协议无效。
  •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若一方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要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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