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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我是受伤者,对方负全责。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可以向对方索赔吗?赔偿多少才算合理。

损害赔偿 2021-03-17 07: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 对方保险公司在无责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一万二。
  • 因为对方全责,所以你们是可以向死者家属主张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案件,一般医保是不报销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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