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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点商量,我被语言攻击,不好,精神分裂,捏造没有的事实,严重影响我的名声,我可以起诉她吗……

离婚 2021-03-17 14: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语言攻击是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还规定, 公民的姓名权、 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第
    (二)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被侵权人可以通过诉讼维权,法院会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 需要向法院递交起诉状进行维权,起诉状中的诉讼请求可以包括但不限于:
    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原告名誉;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用;
    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及其他经济损失。说明事实与理由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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