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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到村里搞养殖,在山脚下盖的房子,又自己出钱修了路。当时是田埂路。修成机耕路。现在九年了,城管下通知说我这房是违法建筑。没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我这是违法建筑吗?会被强拆吗?

房产纠纷 2018-10-08 18: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违法建筑,城管相关部门是可以限期拆除或者强制拆除的。
  • 房屋买卖应当办理过户手续才能拿到房产证。
    办理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 1.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集体村民可以在经合法审批的条件下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但是需要有手续,并且在规定范围内建筑,不得超出规定范围,否则属于违建,应当被拆除。
    2.权利人行使权利,应当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相邻不动产的各方更应该相互尊重,保持睦邻友好关系。
    3.集体村民可以依据《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百二十七条依法承包土地进行耕种,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以承包合同的成立设立。
    4.如果承包地被他人非法占用,受害者可以依据《物权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要求侵害者恢复原状、返还土地、如果有损失,需要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5.发生争议,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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