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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在上海市,我跟媳妇两地分居2年了,上月第二次去人民法院诉讼离婚,民事判决离不了,并不是分居两年就能离异的么,为何人民法院不判呢?我觉得尽早离异,我该怎么做?

离婚 2021-03-17 17: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院判决离婚的原则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并不是多少次离婚法院就一定判决离的,实践中法院在二次离婚时叛离的机率大,以下是法院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我咨询很了多律师,都说是雇佣关系,老板应负全责,而你却说是承揽关系,请问郭留顺律师,承揽关系到底是怎样规定的?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区别何在?
  • 你好,要先确认劳动关系,再申报工伤,认定为工伤后做劳动能力鉴定,具体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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