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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结婚两年多了,有一个十八岁的儿子。我们结婚的时候给了她三万彩礼,她家送了一万多的电器。现在我们离婚了。我该有谁?当然彩礼钱是我爸妈的,房子是我爸的。后来赚了点钱,花的钱几乎和她孩子一样多。现在她不想生孩子,我也不需要她支付抚养费。她有权拿走那些电器吗?那些电器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我们结婚两年多了,有一个十八岁的儿子。我们结婚的时候给了她三万彩礼,她家送了一万多的电器。现在我们离婚了。我该有谁?当然彩礼钱是我爸妈的,房子是我爸的。后来赚了点钱,花的钱几乎和她孩子一样多。现在她不

离婚 2021-03-18 16: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用彩礼钱买的东西不存在分割的问题。彩礼是男方按习俗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是以双方结婚为条件的,按照最高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或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反之,如果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已共同生活的,离婚时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关于涉及彩礼的问题,要么离婚时男方要求返还彩礼并符合上述司法解释规定的应予支持的条件的,由女方予以返还;要么因不符合上述司法解释规定的应予支持的条件的,女方不予以返还。
    在后一种情况下,女方用彩礼钱买的东西属于女方的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应归女方所有。
  • 你好,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 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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