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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双方共同出资,合同写女方名字,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就是财产如何分配。

离婚 2021-03-18 17: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一,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那么应该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首先看双方是否达成协议,如果有协议按照协议分割,没有协议要看房子登记在谁名下。在男方名下,婚后还贷的部分以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分;在女方名下,房产整体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 离婚时房产的分割应当首先明确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如果房产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则房产属于一方所有,但是需要偿还对方所还贷款,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属于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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