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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在广东某建筑工地上班途中,老板发生交通事故,没有报警,导致女性左手手指骨折,面部多处骨折,颈椎突出。出院20天,现在不能工作,手指疼,脖子有点疼,头晕。老板不说赔偿,躲着不看。我该怎么办?可以要求赔偿吗?我爸在广东某建筑工地上班途中,老板发生交通事故,没有报警,导致女性左手手指骨折,面部多处骨折,颈椎突出。出院20天,现在不能工作,手指疼,脖子有点疼,头晕。老板不说赔偿,躲着不看。我该怎么办?可以要求

交通事故 2021-03-18 18: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工人在工地干活过程中,非故意行为造成的意外伤害,理应由工作单位负责赔偿;如果工人属于故意而为,那么必须要提供证据证明工人因个人原因导致操作失败,但公司方监督人员已经告知其操作有误,工人拒绝接受意见造成意外伤害的,则工人个人负担全部赔偿的50%以上,公司负担50%以下;如果工人故意而为而公司方监督不力的,或没有告知其存在风险必须停止的,公司方需要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
  • 你好,收集导致骨折的证据,根据鉴定结果和其他损失确定赔偿数额,协商不成委托律师走法律途径解决。
  • 交通事故受伤的要先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认定为工伤的根据伤残级别计算工伤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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