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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想请女方父母婚后买房,写下女方的个人姓名。如果离婚以后是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个人财产,谢谢。

离婚 2021-03-19 16: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应针对不同的情况对房产作不同的处理。
    一、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为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与子女结婚之后的配偶无关。
    这种情况下该房屋或出资属于子女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分割。
    但是,如果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房或部分出资时明确表示该房屋或出资是给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则视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该房屋或出资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要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二、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在子女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结婚前的财产都是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个人的衣服、鞋帽、手表等等。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房子如果是个人婚前取得的,属于个人财产。
  • 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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