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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条工作一个月了,老板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我现在想辞职,但是还没到月底,老板说我的工资要月底才能发。我就想问问老板会不会理解。

公司企业 2021-03-20 01: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 你完全可以要求老板全额支付工资,如果老板不支付,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赔偿。
  • 老板应该在和你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就应该和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晚于下个月。既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直接辞职,并且要求其给予你不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和经济补偿金,不过,你要举证证明你和他有事实劳动关系。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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