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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离婚了,我奶奶赠予我的房子,写在离婚协议上给孩子了,能够要回家吗?房屋是婚前房产,该怎么办

离婚 2021-03-20 07: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婚前赠与的财产。如果婚前没有约定,也没有明确指定赠与人的,原则上平分。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
    十七、
    十八、十九条。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如果房子是一方是婚前付首付,婚后付按揭的话,婚后支付的按揭款是需要支付一半给另一方的,因为是用的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
  • 婚前个人买的房子,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必进行分割。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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