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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自愿放弃抚养权,但离婚后孩子一直和我一起生活。现在孩子上小学了,爸爸想带孩子回去。我有可能要回监护权吗?

离婚 2021-03-20 09: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后放弃孩子监护权的一方有监护权。不论父母离婚与否或有无抚养权,父母都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另一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民法总则》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 在双方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依然享有孩子的监护权。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的权利义务仍然存在,子女无论随哪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因此,离婚后,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不变,任何一方均要履行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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