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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未解决好,事故车辆主人交押金事可以放行扣押的车辆吗?

交通事故 2018-10-09 11: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44条规定: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停车,抢救伤员,向当地的交警部门报案。现场不被破坏时报案。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交通事故押金能取回多少:  一般交通事故赔偿处理完了,拿协议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去交警队取回。
      交通事故押金由交警部门根据伤者的诊断证明做出决定。押金只是一种保证的作用,不等于赔偿金,与最后的赔偿责任无关。  交通事故与交通违章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与之相应的有不同的处理措施,违章交警有处罚权,可以罚款。
    而交通事故所扣押金,不同于罚款,其是处理事故所预交的费用,(如停车费,赔偿金等)事故处理完结应多退少补。
  • 根据2013年《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时,应当开具暂扣凭证。  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
      暂扣的车辆一律存放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妥善保管。  当事人的其他证件在查验登记后,应当当场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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