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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媳妇是认识后一月结婚的。我们结婚的时候没有和前女友分手。结婚后发暧昧信息。媳妇偷偷拍了我和前女友聊天的截图。现在我们想离婚。婚前一次性付款买的房子。婚后媳妇没工作。共同财产只是我的工资。我的孩子一岁。每个月都买奶粉之类的。她能截图分我家吗?我和媳妇是认识后一月结婚的。我们结婚的时候没有和前女友分手。结婚后发暧昧信息。媳妇偷偷拍了我和前女友聊天的截图。现在我们想离婚。婚前一次性付款买的房子。婚后媳妇没工作。共同财产只是我的工资。我的孩子一

离婚 2021-03-20 10: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双方购买的房产一般登记在一方,主要是男方的名下。但根据物权法的基本规则,登记簿上记载的所有人为所有权人,这样对夫妻另外一方是不公平的,也是不符合实际的。《婚姻法解释
    (二)》第19条对此做了特别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一方婚前承租房屋和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的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 你好,据《婚姻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你好,据《婚姻法》第十八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你好,原则上婚后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均等分割。但是你母亲出资的30万,若有借条,则视为你们对你母亲的共同债务,可以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扣除出来。若没有借条,但房子是登记在你一个人名下的,则视为对你一个人的赠与。
    若房子是登记在你们夫妻双方名下,则视为你母亲对你们的共同赠与。如需进一步帮助,可以来电详谈。
  • 按照新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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