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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信用社借了好几年钱,说只要还本钱就行,还本钱,最近又要利息。

合同纠纷 2021-03-21 03: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不能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一般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但现实中有的贷款人为了确保利息的收回,在提供借款时就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造成借款人借到的本金实质上为扣除利息后的数额。
      这种做法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利益,使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少于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影响其资金的正常使用,加重了借款人的负担。因此,合同法规定贷款人在提供借款时不得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如果仍在本金中预先扣除的,借款人只需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就可以了。
  • 利息计算有以下几种方法:
    1、积数计息法:
    贷款利息=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2、逐笔计息法:
    按照基本的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贷款期限进行逐笔计算,一般有以下三种:
    (1)计息期为整年(月):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2)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3)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
  • 利息=本金×利率×存期。但是,对于借钱的利息,如果在借条中有约定的,则从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就是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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