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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了将近50天,第一个月领工资,第二个月提前辞职。我已经和公司打招呼了,但是他们只说我两个月没上班,只发了工资的30%。这合法吗?应该拿回多少工资?我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才能拿回工资?

劳动纠纷 2021-03-21 08:4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规定,如用人单位不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由劳动者申请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因此目前关于双倍工资的申请,仲裁支持的可能性比较小。 但就单位没有签合同来看,单位应该没有给你缴纳社会保险,你可以诉请要求单位给你补缴社会保险,并支付你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关于劳动关系的证明,你可以参照陈律师的方法,或找你的同事或客户等知情人员证明。

  • 一、劳动合同不是证明劳动关系的唯一证据。第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就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只要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比如聊天记录、工卡、工服、工资转账记录、工友证言等等,那双方就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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