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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拒绝继续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是否应当及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纠纷 2021-03-21 10: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但是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超过一年视为双方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无权以合同到期不续签为由终止合同。
  • 可以的,单位不与你续签,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根据工龄每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必要时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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