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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要和男方离婚,但是对方不给我孩子抚养费。孩子现在八个月了。我现在应该如何离婚,如何获得子女抚养费?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离婚 2021-03-21 13: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2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都是由女方抚养的,除非对方有证据证明女方不适宜抚养孩子的,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为工资的20%或30%。另外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使用家庭暴力的话,那么根据婚姻法32条的规定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但是如果没有证据,对方到时候又不承认的话,那么法院第一次是不会轻易判离的,你可以在六个月后在起诉一次,基本上就可以判离了。
    好,首先我国婚姻法上并未分居几年而自动离婚一说,只有婚姻法32条规定,分居满2年的,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现在如果你认为你们的婚姻实在无法继续的话,那么你可以选择离婚的,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也就是你们双方都同意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你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而且要搜集他对你使用家庭暴力的证据,这样不但可以一次就判决离婚,而且在离婚时还可以要求他对你进行损害赔偿的。
  • 关于抚养费,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是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进行支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的提高,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一直支付到子女年满18周岁为止。
  •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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