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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前夫要我支付工资的22%作为抚养费?这不是太多了吗?我觉得生活压力很大。

调解 2020-01-11 19:0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计算,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 死亡工资是遗产,可以由死者的直系亲属继承;
    一、死者死亡后的遗产包括工资、股票等,都是可以由其直系亲属继承的;
    二、工资应当以货币的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进行签收;
  • 夫妻离婚后,未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支付给抚养一方孩子成年之前的抚养费用。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法律规定是这样的,这是你的义务
  •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子女抚养费一般在抚养义务人个人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间确定,故你支付的比例在合理的范围内,另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义务,因此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为孩子提供好一点的生活水平也是应该的.
  • 子女抚养费的确定依据是当地的生活水平,你丈夫的要求没有法律根据
  • 法律规定是20~30%,22%的比例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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