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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去年10;30号早上我在去上班的路上我骑着电瓶车和一辆摩托车相撞,交警判责任一人一半。我在家休息了一个月,我想请问我工作时间出的事,我的工作单位没有任何的慰问。请问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样维权、谢谢

交通事故 2018-10-09 16: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汽车相撞,属于交通事故,建议及时报警,至于责任的大小一般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

    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 一:如果可以的话,立马拍照,因为碰到有些不讲道理的人,他会算赖狡辩,而拍了照,他就不能抵赖了。
    二:马上报警。尤其自己处于弱势中,警察的到来可以让你变为主动,因为对方是过错方。
    所以,此时你可以提要求。
    三:如果身体明显伤到了,警察会处理,会让你去医院验伤,两辆电瓶车都会托走,最后你拿着你的医院的单子叫上对方一起去警察那处理。
    四:如果你只是点皮外伤,但是对方毕竟撞你了,那你可以要求私了,要对方赔钱,这个你们两个就协商,如果协商不通那只能公了。
  •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如果被电瓶车撞到发生交通事故,可以按照上述规定向侵权行为人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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