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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有人受伤。出院后,对方只向保险公司赔付。需要附带民事赔偿吗?

保险纠纷 2021-03-22 10: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
    1、在交通事故中,您应当获得的赔偿不是根据保险公司的标准确定的,而是根据你的伤残鉴定报告和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的(上海的具体赔偿标准和项目可以来电详述),若当事人直接到保险公司理赔的话,保险公司通常会有很多费用不予理赔的(不如说精神抚慰金、非医保用药等)。您的情况应当已经可以申请伤残等级鉴定了。、
    2、如您所说是下班途中发生事故受伤的话,这肯定属于工伤,若单位不为你申请工伤认定,那你自己可以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注意要在1年内申请),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进而确定工伤部分可以得到的赔偿数额(工伤和交通事故的赔偿款项部分可以得到重复赔偿的)
    3、单位没交保险、工伤休息期间没有给予正常待遇、工伤后解除合同都是不合法的,都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的 有疑问可以来电咨询或面谈
  • 车祸导致头身体损伤,保险公司在当事人做出伤残等级鉴定的基础上,按照责任的划分确定赔偿项目、数额。
  • 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保险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 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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