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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再婚的妻子离婚后,法院调解书裁定房子归女方所有。如果她不执行判决,她拒绝支付房屋分割的赔偿。去法院强制执行诉讼后,可以再次起诉拍卖行要回欠我的房款吗??

离婚 2021-03-22 13: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审判决以后,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为上诉期,未上诉的,十五日过后就生效。
    根据判决书会说明被告的给付时间的,一般表述为:判决生效之日起或判决生效*日之内支付多少钱。
    即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判决书说明给付日期,判决生效。届时被告不履行支付义务的,即凭判决书;判决生效文书;强制执行申请书到该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有效期限为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
    二审判决略有不同,从二审判决时即为生效之日。凭一审和二审判决书,以及强制执行申请书到一审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有效期限为二审判决之日起两年。 法院强制执行常见手段: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上述赔偿项目如果交通事故责任人没有依法赔偿的,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有法院调解书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法院执行时,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房屋。但对于农村房屋,国家法律是限制买卖的,即只能出售给本村村民。
    1、根据现行法规,农村在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不能够上市流通,也就不能够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来作为抵债处理;(但可以对其农村住宅实施查封的强制措施)
    2、同样,根据目前的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一般类似家电这一类生活用品为保证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也是不列为强制执行的财产对象的;(一台二手家电通过法院评估、拍卖,中间扣掉评估费、拍卖费,还剩下多少钱,这是非常划不来的处置方法)
    3、强制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单位)的银行存款、流通的房产、土地使用权等可以上市流通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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