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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儿子归我。如果她再买房,就要卖房的钱,写儿子的名字。我可以写自己的名字吗?

离婚 2021-03-23 00: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妻买房子可以只写一方名字,但是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书面形式约定归其中一方所有的,属于个人财产。
  • 婚后买房只写一人名字视情况决定是否共同财产
    1、婚后购买的房子,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只写其中一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共同财产。
    2、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但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3、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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