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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用假名不违法。这个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纠纷 2021-03-23 07: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以下是各类合同注意事项
    签订施工合同十大注意事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依法保护发承包双方权益的法律文件。是发承包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为防范合同纠纷,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过程中,以下十个方面需要注意。
    一、关于发包人与承包人:
    1、对发包方主要应了解两方面内容:①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
    是否进行了招标等。②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可能落实等。
    2、对承包方主要了解的内容有:①资质情况;②施工能力;③社会信誉;④财务情况。
    承包方的二级公司和工程处不能对外签订合同.
    上述内容是体现履约能力的指标,应认真的分析和判断。
    二、合同价款应注意:
    1、《协议书》第5条“合同价款”的填写,应依据建设部第107号令第11条规定,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
    非招标工程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在协议书内约定。”
    2、合同价款是双方共同约定的条款,要求第一要协议,第二要确定。
    暂定价、暂估价、概算价、都不能作为合同价款,约而不定的造价不能作为合同价款。
    三、发包人工作与承包人工作条款应注意:
    1、双方各自工作的具体时间要填写准确。
    2、双方所做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应填写详细。
    3、双方不按约定完成有关工作应赔偿对方损失的范围、具体责任和计算方法要填写清楚。
  • 合同不完整不能说明合同就无效。合同无效只有在违反法律与行政法规的情况下才是无效的。合同不完整是部分有效的,这就需要根据合同实际的内容具体分析。比如:
    (1)缺少合同的主要条款;
    (2)缺少合同的普通条款。
  • 单位法人对外签订合同的,是要加盖单位法人的公章,合同自盖章之日起生效。但是,在签订合同时,未加盖单位法人公章而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而在合同上签字的人为法人的合法法定代表人,其在合同上签字,有证据证明合同的权利确实由公司享有,义务确由公司履行时,该合同亦可认定归于单位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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