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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和一家公司签订任何合同,都是口头支付的。试用期一个月,月薪5000,餐补1000。我让公司宿舍老板不要让我在12块钱的交通费里住几天。现在因为工作不适被辞退。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1-03-23 13: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要求给予双倍的补偿。
    补偿的标准为每工作一年,补偿本人二个月的工资。
    如果工作在一年以下,且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合同,劳动者则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补偿。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那你去找公司要 理论上是要给的
  • 你好,单位说的没有问题,辞职确实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但是如果单位存在违法现象则不需要,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保等,单位未给你签订书面合同,你有权要求双倍工资。具体问题可以来电咨询。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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