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请问遇到农村强行征地怎么办?

征地补偿 2021-03-23 14: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 土地征收方案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土地管理法》规定,政府征收土地的补偿款,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截留。
  • 土地补偿费
    1、耕地、蔬菜地:按近3年年均产值的6倍计算。
    2、鱼塘、果园、林地:按年产值的5倍计算。
    3、柴山、水塘和其他非耕地:按年产值的3倍计算。
    4、宅基地:按附近耕地补偿计算,房屋另外给予补偿。
    5、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 对征地补偿有异议产生纠纷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宜昌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