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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在石材工厂从6米高掉下来了!骨盆粉碎骨折了!工人不小心把灰桶和灰一起打在我丈夫身上摔倒了!老板付了住院期间的一部分费用!我现在不做!我该怎么办?

综合法律 2021-03-23 16: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赔偿
    根据《消法》第四十一条、《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支付下列费用:
    1、医疗费这包括治疗费、检查费、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医疗费必须是受害人因消费事故造成身体伤害、疾病而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2、治疗期间的护理费这是指受害人受害的程度比较严重,需要专人护理所支付的费用。什么搜索情况下需要专人护理,应由医院决定。
  • 在工厂受伤索赔的需先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审核认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提起复议或行政诉讼。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就工伤赔偿事项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及时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
  • 由于高空掉落进行索赔的需要:
    1、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
    2、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的,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公会组织可1年内提出申请。
    3、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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