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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使用的商业店铺被原承租人非法转租给我。现房屋需要拆迁,房屋产权人依法与原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我和承租人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拆迁造成的损失谁来赔偿?如果赔偿,有哪些赔偿?

拆迁补偿 2021-03-23 2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拆迁后,房屋租赁关系仍然有效,双方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出租人不能以此为理由终止租赁合同,但由于以前的房屋被拆除了,所以承租人可以住在补偿安置的房屋里。  如果补偿安置的房屋和以前的房屋条件不一样,双方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租金。
    如果不符合原来的用途,承租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
  • 房屋拆迁,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或者价值标准房屋调换的,其货币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80%+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租赁的商铺面临拆迁的,拆迁的停产停业损失、拆迁费用给承租人,而拆迁补偿、产权置换的房屋归商铺的所有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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